欢迎光临~泰州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

新闻中心

钢瓶报废的标准及废后处理

根据国家标准,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钢瓶均应作报废处理:1、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;2、凹坑超过标准;3、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%;4、水压或气密试验不合格;5、瓶阀座塌陷和裂纹;6、腐蚀深度超过标准。

报废的钢瓶若流入社会,不仅危害使用者本身,还会祸及他人。为防止报废瓶的再度使用,任何机构不得收购或处理废钢瓶,应由钢瓶检验站对报废瓶进行破坏性处理,销毁方式为压扁或锯切。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朱经理

手机:0086-13814480488

电话:0086-523-88691298

传真:0086-523-88691121

邮箱:470535325@qq.com

地址: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娄庄村白龙路